返回首页
 

图书馆服务承诺
发布时间: 2008-04-10 00:00:00

图书馆服务承诺

1、图书馆服务的一切变更事宜提前通过图书馆主页、电子屏等告知读者。

2、接到读者意见或建议,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。

3、到馆图书当月上架;到馆报刊当日上架。

4、在接待读者过程中做到热心、诚心、耐心。

5、在服务工作中做到“五不说”:

      有伤读者人格和尊严的话不说;

      埋怨、责怪读者的话不说;

      粗话、口头语、无理的话不说;

      顶撞、反驳、教训读者的话不说;

      刺激读者、激化矛盾的话不说。

6严格遵守开放时间,按时开馆、闭馆。

7、首问负责制。读者来馆后询问的第一人作为责任人,必须对该读者的提问或要求给予明确的答复、解释或引导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8、保持服务场所安静、整洁、卫生,为读者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。


上下两条:
  • 春暖花香练兵忙
  • 图书馆迎评工作责任书

  •